事相与意境
白云禅师著述
事相:情识的分别。
意境:理性的认识。
譬如:
你为什么痛哭?
他打我!
第三者以为:为什么打他?
旁观者发现:为什么被打?
这些都是事相上的分别,总不离是非或者是对错;但,如果深入的认识:
打者,有一个我。
被打者,有一个我。
第三和旁观者,分别有一个我。
倘若:
我为什么要打他?
我为什么会挨打?
那末,第三者,旁观者的我便不会生起;同时,我不打,我不被打,则我亦不会生起。
如是,我无我,是非和对错俱不起。
如是,没有事相的发生,自然无从分别。
即使,事相已经生起;如果,不从分别而计较,反尔,从分别中认识;同样,诸我亦将消失,是非和对错亦不会生起。
这就是从事相而知自我的意境,从意境而觉自我的真义。
这也是:
没有问题,不制造问题。
有了问题,化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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