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 大千兄,“色声香味触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主观映象和感觉。”这一点小弟完全同意。 但如何理解产生这些主观感觉的“辐射能量作用”、“声波”、“挥发性物质”、“可溶性物质”、“机械刺激”? 这些参与了“主观感觉”生起的“客观现象”与龟毛兔角是否有区别? 如果行人对“辐射能量”、“声波”、“挥发性物质”、“可溶性物质”等假名安立的法: 一、不去推断存在着一个独立于人们认识感觉之外的客观物质世界; 二、不否定其能引起感觉的作用; 三、不用“识”来探讨此等作用的本源,而以业力来理解一切法产生的原因(如人见水,鬼见脓血,天人见甘露等)。 上述之“见”依唯识体系的观点如何评价? 换一个角度,能否说种子是为表述“已作业不失”作用的假名安立? “空中无色”之“无”是何意?是如龟毛兔角的无吗?若色为如龟毛兔角的无,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中的“空”与断灭空有何区别?另外,与受想行识不二的空跟与色不二的空是否有区别? 大千: 可以说种子是为表诉“已作业不失”作用的假名安立,实际上凡夫所知一切法都是名言假立的,都不可能是实际存在的缘起法本身。 “空中无色”之“无”是没有的意思,就是如龟毛兔角的无。“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中的“空”与断灭空没有区别,与受想行识不二的空跟与色不二的空没有区别。关键是要知道,只有在凡夫的名言假立中才有五蕴的分别,因此《心经》所说的五蕴十八界十二因缘四圣谛等都是指凡夫所见闻觉知的一切法,这一切都是毕竟空无所有的,必须把它们完全彻底地断除无余,才能“以无所得故……究竟涅槃”,实证诸法空相。 所以断灭凡夫的妄想,并不等于断灭了包括圣者所证真实境界的一切法,凡夫所知法与圣者所证法对比起来,小到少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我们修行的目的,就是要以彻底断除凡夫所知法来实证圣者境界。就如《华严经》所说:“无一众生而不具有如来智慧,但以妄想颠倒执著而不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无碍智则得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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