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曙提法师
烧香疤与皈依受戒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世人大多混淆,很多人认为烧香疤就是受戒,其实烧香疤是布施、供养性质,是以自对他,行其布施之供养。
烧香疤,又称燃顶。受戒时在头顶上燃上九个或十二个香疤,因为是在受戒时燃的,故又称戒疤,是汉僧受戒的一种标记。
其实,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在受戒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因此,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国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国汉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头顶上也不会出现戒疤。
元代初年,有一位志德和尚(1235—1322年)曾受到元朝皇帝世祖忽必烈的尊重。他在天禧寺主持传戒时,规定受戒的人部必须用香火灼烧头顶和手指,以显示虔诚信佛的决心。这就是中国汉地僧人受戒时烧戒疤的开始。
由于燃戒疤是一种与佛教正统教义毫不相关,而又无助于修行的作法,中国佛教协会1983年已宣布予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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